Tuesday, April 01, 2008

雙重標準

  一位法官的兒子偷東西,被人告發,拉上法庭,法官該怎樣做?很簡單,案件由別的法官處理,自己不插手。置身事外,不但避嫌,也不會令自己「難做」,否則無論怎樣判決,必惹來非議,左右做人難。推後一步,假如兒子偷東西這件事,只有自己知道,要不要主動報案,繩之於法?孔子提供了答案。《論語》〈子路〉篇:「父為子隱,子為父隱,直在其中矣。」孔子這個說法,可能千古之下,爭議不斷。

  美國口口聲聲「正義公道」,但在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,向恐怖分子使出來的逼供手段,令人髮指。處事雙重標準,從「美國利益」的立場出發,可會是「大條道理」。正如美國怕中國崛起,處心積慮,抵制杯葛,無所不用其極,在他們來說,是無可厚非;但中國國中有人為虎作倀,那就真是可悲了。

  身體免疫系統中的免疫細胞,基本上來自骨髓,由幹細胞負責衍生。若骨髓中的幹細胞被殲滅,免疫系統會因而枯竭。所以,骨髓是第一重要的免疫根據地。接下來,胸腺是第二重要的免疫組織。胸腺位於心臟和喉嚨之間,在胸骨對下,氣管對上的位置。它主要的功能,是辨別身體中那些是「自己人」,那些是「外人」。例如淋巴細胞,它主要職責,是須與入侵的「敵人」肉搏。自他在骨髓「誕生」後,馬上會去到胸腺報到,在那裏接受品質檢查。胸腺細胞有一套有關「自我」的資料。假如某一個淋巴細胞「辨別敵我」的能力顯著地不足,或有偏差,傾向對付「自己友」,胸腺細胞便會毫不客氣,令這一個淋巴細胞自我毀滅。在這關口,若胸腺細胞具一念之仁,放走了有問題的淋巴細胞,後果便是「倒戈」:免疫系統打「自己人」,破壞身體器官。我們稱這現象為「自體免疫」症候。例子有紅班狼瘡(Lupus Erythematosus)、牛皮癬(Psoriasis)等疾病。

  不過,世事無絕對。一方面,我們要求免疫系統盡忠職守;另一方面,我們有時卻會希望它有雙重標準,「隻眼開、隻眼閉」,讓一些「外人」進入身體,例如移植了的器官。有沒有遷就的可能?有的。上文說,胸腺細胞有一套「我」的資科。這些資料來自骨髓的幹細胞。所以,若骨髓中包含了兩種「我」的幹細胞:一種是本來的「我」,另一種是移植器官的「我」,那便會衍生出兩種胸腺細胞;理論上,移植的器官便可以活下去。具體的做法,是移植前須先下手為強,殺死原有的淋巴和胸腺細胞,然後輸入新的(屬捐贈器官者的)骨髓細胞。這好比將一間屋分租一半給另一家人,從此之後,兩家人和睦相處。在1月份出版的《新英倫醫學學報》報道了一宗醫例。經同時移植骨髓和腎,病人不必服用抑制排斥藥,也能接受移植得來的腎臟(N.Engl. J. Med., Vol.358, pp. 353-361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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