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29, 2008

萬變不離其宗

  因應多個機構的邀請,最近我有不少機會,與一些患病者及其親屬直接會面,但不是個別對話,而是座談會的形式,主要目的,是令他們對切身問題有更詳細的了解。我不是醫生,沒有資格更不懂得治病,但過去多年來我一直不斷在做的,是藥物研發,過程中,必須先弄清楚每一個有關病症的來龍去脈,前因後果,再試圖找方法對付。因此,向病人解說疑難,我應能勝任。香港醫生一般都忙得不可開交,很難有餘暇向每一位病人詳細解釋;在我而言,找資料是家常便飯,正好補這方面的不足。在座談會中,見到不少癌症患者,什麼年齡都有,包括一些兒童。小孩子患病,往往不懂得表達病情,家人既著急,更心疼,想想孩子還小,若病症不能根治,來日方長,更是擔心。除了心情上的打擊,也有經濟上的沉重負擔。有一位家長給我看一張發票,四粒藥盛惠六千五百元。這還不算是極端的例子,在抗癌藥方面,有一種標靶藥,每一針要四萬元。一般人真會是消費不起。

  藥廠說,藥物價錢之所以高,是因為研發的成本不菲,加上專利權的保障期有限,若是售價不高難以取得「合理」利潤。這裏說的所謂「合理」,很難訂出一個標準,藥廠主觀及單方面的決定,大有商榷餘地。再者,如果將一個藥從「無」到「有」的過程,切開兩個階段,更可令付錢的人(顧客)振振有詞地向收錢的人(藥廠)說:「你怎可收得這麼貴?」須知一些治病的原理,往往不是藥廠自己找到的,而是來自學術界想出來的「點子」;藥廠把這些「點子」接過來,加以所謂「研發」,造成一個有專利的藥。沒錯,在將「點子」進展成為「藥」的過程中,藥廠真的花了不少錢,但科學家之所以能找出「點子」,也經過長期的研究,用了不少經費;這些經費,來自政府和慈善基金,換言之,大部分間接來自公眾。可以這樣說:由「無」到「有點子」,是第一階段;由「有點子」到「藥」,是第二階段,兩個階段各有千秋,功勞一樣大,藥廠不應獨佔其利。在這個前提下,加拿大政府便對藥物售價加以監管,但別處一般沒有這措施。

  上述「新藥研發分兩個階度」可以帶來一些思考。藥廠面對全世界科學家找出來的點子,會是怎樣去選擇?他們必然會揀一些能為自己賺錢的去做,也就是說,找能拿到專利權的,研發成本愈低愈好。學者在動物實驗模型中,看到很多天然食物,具非常好的療效;藥廠將其完全捨棄,因為不是生意經;於是沒有臨床測試,FDA不會批准上市,醫生亦無從開藥。既然科學家想出來的點子可以造藥,因此,縱是不加以研發,大可用作為補健食品。所謂「萬變不離其宗」,那些「第一階段」的成果,才是補充健康的宗旨所在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