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30, 2006

非優良實驗程序

  生產藥物,每一粒製成品去到病人的身體中,都是獨當一面,非得要它施展渾身解數不可,否則就是貨不對辦,輕則不稱職,幫不了病人,重則「死得人多」。在病人而言,是須要「靠」它。在這個「靠」的程度上,需要取得的是藥的全部力量,不可打折扣。縱使每一粒藥本身只是整個療程中的一個角色而已,但若要所有角色發揮整體效果,任何一個都不能有差池。因此,有所謂優良生產程序(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),務求每一粒製成品都是傑作,最低限度是完美。

  但當一個藥尚在概念階段,處於研發中,未經FDA審批之前,它只不過是實驗室中的一個試驗品。在試驗中,當然須有各式各樣、反來覆去的測試步驟,但並非每一個步驟都是舉足輕重,動輒得咎。

  因此,藥廠內有兩類實驗室,第一類具優良實驗程序(Good Laboratory Practice, GLP),第二類則屬非優良實驗程序(Non-GLP)。後者容易令人誤解。是否Non-GLP代表「馬馬虎虎」?不是。所謂GLP水準,是要能嚴格遵從美國食物與藥物管理局(FDA)十分嚴謹的一系列實驗程序,主要是用在動物的毒性測試上,得到的數據將會成為概念藥申請臨床測試的基礎,不可有絲毫失誤。

  至於Non-GLP,是一般實驗室的專業守則;雖然「一般」(遜於GLP),但亦是極之認真。藥廠中90%以上的實驗室都屬Non-GLP。處理的工作包括一些化學分子生物學、細胞學和藥理學方面的實驗。

  在最近幾年,美國的藥廠開始外判Non-GLP的實驗,受惠者不少是一些由美國回流中國,在上海、南京等地開設的公司。中國每年有數以萬計的大學畢業生,絕對是人才不缺。另一方面,美國合約研究機構(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, CRO)的收費高昂,這便造就了一個理想的創業環境,令很多在藥廠工作的中國科研專家回流。這一個趨勢的必然後果是削弱了美國藥廠的科研能力。在美國本土,屬當地土生土長的動物手術技術員為數本來已經不多,全靠「外人」,例如從中國來的外科醫生。現在,他們可以回到中國,而且賺得更多,何必要寄人籬下?

  有一間跨國的CRO叫Covance,它在十年前還只是一間規模很小的公司,到了今天,已能一條龍地替藥廠進行臨床測試。這不失為香港科研界的一個借鏡,先做CRO,一步步再成為藥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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