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21, 2007

出師未捷

  輝瑞藥廠( Pfizer)在去年十二月四日宣布停止所有有關一個叫Torcetrapib的臨床測試。這一個決定令輝瑞損失了幾年的心血和約八億美元的投資,更嚴重的是影響到測試中的病人。為什麼這一個概念藥的不良副作用會在第三期臨床測試時才浮現?難道之前從來沒有一個「心水清」的研究員覺得有問題?或者,是否曾有人早知道,但為了保住飯碗而不敢「踢爆」?若真如此,藥廠得想想辦法去防止歷史重演,以保住資金和保障病人。

  在從前,每當研究部門於在研發新藥的過程中找到了新大陸(例如一個在動物疾病實驗模型上有療效,但尚在的概念階段的藥),便會功成身退,把發展新藥的任務交給發展部。發展部的第一件工作,是找一間有優良生產工序(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, GMP)的第二線藥廠,先製造一些試驗用的辦(sample),數量大約五公斤,然後送去一所有優良實驗程序(Good Laboratory Practice, GLP)設施的動物實驗室,開始進行短期、然後中期的毒性測試,以決定毒性劑量;再之後,申請做臨床測試。假如在臨床測試時病人出現不適,可得從頭再來,嚴重時甚至是整個測試須馬上喊停,所有投資也就泡湯。

  為什麼不早一點做毒性測試?沒錯。現在,美國的FDA、歐盟、日本的厚生省及一些藥廠聯盟,包括美國的PhRMA(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)、歐洲的EFPIA(European Federation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and Associations)及日本的JPMA(Japa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)等,曾在一個叫國際和諧會議(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)上,奠定了一系列安全藥理的準則,要求藥廠必須在做臨床測試之前,明確知道將會測試的藥沒有副作用。具體而言,在呼吸系統方面,不能影響呼吸率及呼吸量;在心血管方面,不能影響血壓和心跳;在中樞神經系統方面,不能導致抑鬱和亢進。若然這三個系統出現上述副作用,該概念藥便不能做臨床測試。至於對消化和泌尿系統的副作用,例如減低腸的蠕動率和減低腎盂的過濾率,則會有一個諮商、討價還價的空間。有了這樣的準則,大藥廠便不能欺負窮國家的人民,用錢「買命」,測試一些號稱只有「一點點」不良副作用的藥。另一方面,藥廠也可以減少風險,不致因為某位高層人員偏愛某一概念藥而隻手遮天,之後在臨床測試時弄出人命。不過,這一來,藥廠內便肯定會出現兩幫人馬:一幫集中火力去推動新的概念藥,而另一幫負責加設安全關卡,令別人的心血,出師未捷身先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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