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19, 2006

酒癮

  有一句話,好像是台灣人最先說的,叫「抱馬桶」,與英語的「worship the porcelain god」可說是不謀而合。兩句都是形容喝醉了之後在廁所嘔吐的樣子。中文那句,強調手的姿勢;英文的則著重描寫腳在跪(拜)。

  很多人都貪吃,廣東人稱之為「為食」,卻未致於吃不到時有生理/心理上的極度「囉囉攣」。但若是去到身不由己,不吃/喝某些東西便「手騰腳震」的境界,則屬病態。最常見的例子是酗酒。

  適合飲用酒所含的酒精,只能是乙醇(Ethanol)。既有「乙」,當必有「甲」、「丙」。甲醇(Metanol)又稱為木精,服食之後可會嚴重影響視力,甚至失明。至於丙醇(Propanol),能抑制細菌生長,主要用作消毒劑。那麼,是否乙醇很「安全」?非也。有一些人是一點點乙醇也不能進口,因為乙醇去到肝,可會被轉為乙醛(Acetaldehyde),能促使作嘔,引致皮膚發紅(Flushing)、頭痛、甚至心痛。至於一些善飲者,體內有一個醛去氫酶(Aldehyde Dehydrogenase, ADH),能把乙醛進一步化為乙酸。不過,飲「大」了後,太多的乙醛,ADH應付不了,會令人非常不舒服。有一位知名作家最近說把酒戒了,原因是「配額」(Quota)已經用完。他是有自知之明,感到自己應付酒已力有不逮;在生理的層面,其實是肝功能下降,尤其是醛去氫酶的分量少了,再也不足以化醛為酸。

  大約在四、五十年前,一間叫Odyssey的藥廠想到一個戒酒之道。方法是去抑制肝的ADH,令酒徒體內的乙醛暴升,從而「飲到嘔」,之後,對酒精失去興趣。這個藥叫Disulfiram(商業名稱Antabuse)。不過,由於這藥的藥力太厲害,酒徒即使想戒,也會望而卻步。十年前,FDA批准醫生在幫助酒徒戒酒時,可用一個本來用以戒海洛英的藥,叫Naltrexone(商業名稱ReVia)。不過,戒酒的困難不單是在於不讓自己喝手中的一杯,而是在於如何去卻「心癮」。很多成功戒掉酒癮的人,往往抑制不了自己對酒的渴求(Cravings)。於是,Alkermes藥廠改良了Naltrexone,把它轉成針劑,一個月打一針,當月內不想喝酒。另一間在芬蘭叫Biotis的藥廠,將Naltrexone改良至可以在血中逗留長一些時間,酒徒每天服一片已足當天之戒。這個藥已過了第三期的測試,在2007年會先在英國上市。

  很多酒徒明明知道烈酒能傷肝,但自我安慰,說小飲可以怡情,尤其不避餐酒。現在的不良趨勢在於年輕人,他們多會選擇啤酒。酒商把啤酒融入一個塑造的「美好生活」中,鼓勵年輕人把啤酒作為日常飲料,開始向酒精伸出歡迎之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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