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愛滋藥今昔
美國是一個移民的大熔爐,很多大城市,不多不少,都是某些國家移民的聚居地。中國的移民在三藩市特別多,故有一條很具特色的唐人街;在明尼蘇達州的聖保羅市,大部分居民的遠祖來自挪威;聖地牙哥和邁阿密,則有不少說西班牙語的墨西哥與古巴移民;至於波士頓,愛爾蘭移民有龐大的政經影響力。曾有一位祖籍愛爾蘭的市長,哥哥是聯邦密探。很多人想透過他去巴結市長。結果,哥哥受不住誘惑,上下其手,貪贓枉法,最後落得一個畏罪潛逃的下場,令市長非常尷尬。香港在未有廉政公署之前,也曾有反貪污組,隸屬警隊;比起今天的廉政公署,其效率顯然較低,可能是「同聲同氣」之故。當年在反貪污組把關者中,亦有害群之馬,執法犯法。
禍生肘腋,最不易應付。免疫系統中的T型淋巴細胞,在收到了巨噬細胞的「密告」後,本來會轉變為殺手細胞(Cytotoxic T Cell),將入侵的細菌、病毒逐一消滅。不過,若侵略者進入身體後,與維持紀律的T型細胞混在一起,令它們視而不見,甚至成為幫兇,協助製造更多的敵人,可令整體免疫系統本身效率大降,甚至癱瘓。這一個侵略者,便是引起愛滋(AIDS,後天免疫缺失綜合症,Acquired Immuno Deficiency Syndrome)的病毒,叫HIV。
HIV本身的遺傳物質,屬單條的核糖酸(RNA),在進入人體T型淋巴細胞後,它須用一個自備的酶,叫反錄酶(Reverse Transcriptase),把自己的RNA配多一條副本,成為「打孖」的DNA,用以蒙騙人的細胞,替它繁殖後代。因此,第一代抗愛滋的藥,叫AZT(學術名稱Zidovudine),屬「針對反錄酶」的藥。
愛滋病毒能慢慢衍生出抗藥性,令AZT漸失藥效。於是,藥廠改變策略,轉而攻擊病毒自備的蛋白酶(HIV Protease)。什麼是蛋白酶?原來,病毒借淋巴細胞的核糖體製造了一串的蛋白質後,需用到這蛋白酶,把整串切開,成為個別的蛋白質。在這方面,著名的何大一博士,想出了雞尾酒療法,把幾個不同的抗蛋白酶藥混在一起,給病人服用。現在,第三代抗愛滋藥的功效,在於干擾病毒進入淋巴細胞。這來自一個很意外的發現。開始時,學者把病毒外層的蛋白質分割成一段段,希望可以找到一個愛滋疫苗。意想不到,竟發現在病毒一個叫gp160的蛋白質中,第643-678的胺基酸,能干擾病毒進入淋巴細胞。羅氏(Roche)藥廠成功合成了這一段蛋白質,取名Fuzeon(學術名稱Enfuvirtide)。FDA在2003年批准它上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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