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13, 2006

葡萄子素

  聽說在阿拉伯國家,偷東西的人一旦定罪,受的刑罰是斬手。這當然是太嚴厲了,何況縱是失去雙手,也並非沒有能力去偷。以「制止犯罪者再次干犯同樣罪行」的目標而言,宮刑顯然有效得多。男人若失去性器官,可沒有能力犯強姦罪。

  藥廠發展新藥,目的是要針對肇事的兇徒,例如病毒、細菌,把它們趕盡殺絕,不得姑息。若要能劍及屨及,必須從一些生物指標找線索或靈感。歷史上最好的一類藥,是為抗生素Antibiotics,因為憑它的機制,可以有專攻的目標。但有一利必有一弊,有些細菌,對某些抗生素能產生抗藥性,原因也可能是目標太明顯了,令抗生素要攻擊者能「側側膊」避過。因此,一個好藥必須具備選擇性(Selectivity)的能力,同時要能針對目標物最易受重傷的一環,一舉置之於死地。

  舉一個例。很多抗癌的化療藥,的確有能力干擾癌細胞增生的機制,破壞癌細胞內最重要的遺傳物質DNA。可是,化療藥並沒有好的「選擇性」能力,大小通吃,好歹不分,殃及池魚,把骨髓內的正常細胞也一併殺死,令病人失去製造紅血球、白血球的能力。不過,現在可能有一個方法,能選擇性地殺死癌細胞。

  細胞既有自然死亡的程序,也能自滅(Apoptosis)。自滅是細胞內的一個「既定的」機制,在某些情況下,要細胞自殺,自動消滅自己。正常的細胞自滅,例如胎兒在成長中,手中部分細胞自動消失,令五隻手指能成形,是必須有的身體機能之一。這機能若太亢進,可造成體內新陳代謝紊亂;太遲鈍,則不能掃走一些「作反」的細胞,後果之一,是產生惡性腫瘤,也就是癌。

  在1993年,哈佛大學有一位博士後(Post-Doctoral)研究員,名叫袁鈞英,發現了一個令細胞自滅的酶,稱之為Caspase-1(C-1)。這開始了自滅酶(Caspase)的熱門研究。現在學者已把整個引發細胞自滅的機制找出來,其中涉及多個自滅酶,次序是C-8、C-1、C-3。這個C-3可能便是一個抗癌的關鍵。

  原來,癌細胞拚命在增生時,為了要衝過細胞控制增生的一個關卡(叫G2/M Check Point),需要用到C-3。但由於C-3可以引起細胞自滅,癌細胞會很小心,先只是累積C-3的前身(叫Pro-C-3),到需要時,才把一點點夠用的Pro-C-3,轉成C-3(Apoptosis Vol.11 pp.765-771;Nature Chem. Biol. Vol.2 pp.543-550)。因此,癌細胞內已有的Pro-C-3,若能將其「引爆」,便可以在不影響正常細胞下,引致癌細胞自滅。什麼東西可以令Pro-C-3轉為C-3?葡萄子素(Resveratrol)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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